1 . 什么是集会、游行、示威?
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2 . 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权是如何规定的?
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 . 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注意哪些规定?
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或者煽动使用暴力。不得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不得进行犯罪活动或者煽动犯罪。
4 . 对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以及申请书有什么规定?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5 . 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哪些情形的不予许可?
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煽动民族分裂的;
(四)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6 . 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申请和审批程序是什么?
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对主管机关不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复议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决定。
7 . 对于不同主体参加集会、游行、示威有哪些特别规定?
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组织或者参加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义务的集会、游行、示威。
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名义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
8 . 对于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政府主管机关有哪些职责和管理权限?
对于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主管机关应当派出人民警察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保障集会、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为了保障依法举行的游行的行进,负责维持交通秩序的人民警察可以临时变通执行交通规则的有关规定。
游行在行进中遇有不可预料的情况,不能按照许可的路线行进时,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改变游行队伍的行进路线。
集会、游行、示威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馆领馆所在地举行或者经过的,主管机关为了维持秩序,可以在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未经人民警察许可,不得逾越。
9 . 对集会、游行、示威的场所路线有哪些规定?
在下列场所周边距离十米内至三百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的除外: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所在地;
(二)国宾下榻处;
(三)重要军事设施;
(四)航空港、火车站和港口。
10. 集会、游行、示威中出现哪些情况,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
(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
(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的;
(三)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不听制止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命令解散;拒不解散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采取必要措施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11 . 对有集会、游行、示威违反治安管理的有关行为将如何处罚?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
(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不听制止的。
12 . 对举行集会、游行、示威中的犯罪行为将怎样追究刑事责任?
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扰乱公共秩序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二)包围、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或者国事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
(三)占领公共场所,拦截车辆行人或者聚众堵塞交通,严重破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
13. 对于在集会、游行、示威过程中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负民事赔偿责任么?
在集会、游行、示威过程中,破坏公私财物或者侵害他人身体造成伤亡的,除依照刑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可以予以处罚外,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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