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制教育工作情况研究之一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2-09 03:18:54 来源:
结合城乡工作特点 扎实推进农村法教
海沧区地处厦门腹地,辖管二镇一个经济开发区,现有27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3个农场,农村人口约6万,占全区总人口的65%。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工农业经济并肩协调的快速发展,推进“依法治村”进程,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海沧区司法行政机关紧围“三新”(即新工业区、新港区、新市区)工程建设,抓住城乡结合特点,适时扑捉战机,把司法触角延伸于农村,引导农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走依法致富之路。此举,进一步浓化了农村依法治理的氛围。
(一)积极探索宣教新路,形成内部共教联动体系。以往海沧司法行政机关抓农村的普法教育,只有局内宣传部门独家操办,自唱独角戏,跳单人舞,时显势单力薄。为改变与扭转这种被动局面,在新区成立伊始筹划工作时,结合海沧“三新”工程建设及城乡结合的新特点,坚持远目标、短计划、集学时,组成全区法律宣教联动体系,走面向农村之路,把法律服务真正推向社会,落实于农村,并提出了新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在体系上打破以往抓法律宣教单一格局,组成全区齐抓共管的统一联动体制,充分发挥区宣传机构及驻镇基层司法、法律服务所的互联动作用,把法律的宣传教育列入体系中的重中之重突出抓好。在组织形式上,以宣传部门为龙头,以基层司法服务人员为骨干,抽调全区法律精英,组成“送法下乡”宣讲组,并按法律服务专业性质的不同,区分为依法治村、纠纷调解、公证业务、法律援助等分组,形成了覆盖社区,渗透于农村的庞大宣教体系;在方法上采取定人包片细化到每一个环节,并实施预组备课试教,做到每位法律工作者皆登台宣讲,亲自为师授课;在手段上采取走出机关,进村入户做好农村社情调查研究,并注重加强信息的收集反馈,把准社会热点的脉波,了解民意真情,充实与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宣教工作适应农村,贴近农民,教育落实更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扭转了以往机关“衙役”的等靠作风,做到主动出击,积极协调,使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深受农民朋友赞许。
(二)立口向外面对农村,抓“村官”依法治村意识的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特别是村两委“村官”更是团结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中坚力量。海沧区非常重视这一重点,把抓法制宣教工作的着力点,立口向外,坚持全方位的为农民服务,把触角伸延到农村,采取至上而下的方法,在农村基层班干部中广泛开展“上一堂法制课”等活动,积极组织法律宣教组,深入东孚、海沧两镇,为农村基层干部讲解“依法治村”、“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依法治区基本方略,提高农村基层班干部正确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更好地在群众中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规,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现村民自治,为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打下巩固的法制基础。截止今年4月全区已举办了2期“村官”培训,组织法律授课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60人次。
(三)抓住基层司法龙头,落实宣教先行工程建设。抓好法治宣教工作落实重在基层,抓住了基层宣教骨干,便抓住了重中之重,言而牵住了龙头,就带动了全局。海沧新区为进一步推进“四.五”普法教育工作进程,注重抓骨干培训工作,于今年2-4月,分别在二镇举办了三期的农村基层调解主任法制培训班。来自各镇司法办人员,法律工作者及各村调解主任、综治员等90余人参加了培训,集中学习了《宪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区普法教育实施纲要》、《落实“三个代表”推动依法治村》、《相邻权利纠纷调解》、《公证业务》等内容的组织辅导。通过培训意在提高基层调解主任、法律工作者及基层司法干警的法律素质,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更好地在农村落实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村工作落实。
(四)坚持“四下乡”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随着海沧新区工业的开发,经济发展的不断崛起,农民土地被征用、房屋面临拆迁,部分农民的眼前利益受到一定的损害,因此而出现了失地农民的待业军团。并造成群体纠纷、集体上访等事件不断出现,社会治安隐患及纠纷矛盾十分突出。为有效解决好这一突出问题,区普法依法治区办与司法行政机关及时采出积极稳妥的工作举措,坚持以“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为载体,开展涉及农业和农村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进村入户活动,以“减轻农民负担”、“法律援助”、“调解邻里纠纷”、“村民自治”等为主要内容。一是为有效的制止和预防群体纠纷,依法保障重点工程的建设,确保社会稳定发展,在全区开展了《致全区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活动;二是在东孚镇积极创建了首家“农村农民法制教育”基地,把对农民的法制教育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捆在一起,同步齐抓,两个素质得到提升;三是针对海沧地处城乡部“三多”(农村人口多、失地农民多、流动人口多)特点,在就业政策上进行帮扶和实施法律援助。先后为东孚、海沧镇3名农村老人争取了赡养权;接待农村来访、来电咨询200余人次,信访5次;受理、办理各种涉农案件80余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200余万元,及时为广大农民群众排忧解难,积极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进一步强化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加大了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巩固了基层一线防范阵地;五是在普法依法治理上能够量力投入,保证基本经费用足到位,目前为止全区已投入到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经费达14万;六是在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上注重强化,精心组织与收集典型素材,制作各种法律宣传图板24块,分发宣传材料23000余份,为村民赠送《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等书籍4500余册。给村镇发放法制录音材料50盒,吸引当地农民朋友驻足收听。现场接待当地村民的法律咨询2350余次,受到村民的热烈欢迎。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司法局与工商、卫生、物价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伪劣商品展”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价管理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利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同制售伪劣商品的犯罪份子作斗争,确保经济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实现依法致富。
(五)查禁打击“六合彩”,坚持法教与治理并举。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六合彩”非法赌博活动已成社会公害,给社会的治安带来许多隐患,尤其是当前随着海沧工业区的开发建设,农村土地的征用,有部分拆迁户领到补偿款后,因一时未找到投资方向,就用其资金盲目参与“六合彩”赌博,如果不及时治理整顿,就有可能泛滥成灾,存在极大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对此,引起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堵”与“疏”相结合的举措,把打击“六合彩”非法活动与经济开发工作同步推进。
第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迅速在全区掀起了打击“六合彩”新一轮的法制宣传教育高潮。以司法部门为主牵头,在原有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机关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力度。并由司法部门牵头组织了全区机关干部进行一次法制专项教育,阐明“六合彩”非法赌博活动的非法和危害性,进一步严明机关干部不得参与“六合彩”赌博的纪律。同时,在相关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求管好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和家属,严禁他们参与“六合彩”赌博活动;对参与“六合彩”非法活动的公务员,将一律予以处分;二是驻村工作组、各镇村把打击“六合彩”活动的宣传教育纳入社会治安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做好各村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发动群众深入挖庄家、中线;三是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大造舆论声势。宣传部门通过有线电视专栏,突出以身边人、身边事的案例进行形象化的宣传教育,司法部门通过宣传车进村宣传,教育部门通过“学生带法回家”活动进行宣传等,多渠道宣传“六合彩”的非法性和危害性,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四是要在全区开展打击“六合彩”的宣传图片巡回展。
第二,把打击重点放在庄家,中线上,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一是结合海沧新区特点,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举报奖惩制度,对举报庄家、中线的给予重奖,提高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二是公安派出所、司法所、镇综治办全面介入,在全区开展力度较大的专项整治活动,并坚持“有线索就查,一露头就打”的原则,边排查边打击。尤其将加大对原有打击的“空白村”及治安整治重点村的打击整治,以加大震慑力度;三是全面层层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发动各级、各部门的党员干部主动参与。
第三,加大对补款资金投向的引导力度,积极解决农村富余劳力出路问题。一是加快同发展项目建设,引导被征地拆迁户参股投资。二是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并积极做好推荐就业工作;三是鼓励引导失地农民参与个体经营,并给予税收、工商等各方面优惠措施;四是各驻村工作组、各镇、有关村密切关注养殖户补偿款使用动向,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馈有关信息,以防补偿款再次流失,积极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六)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如何开展好农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实际操作方法不活,点子不多,有待进一步探索。
2、农村农民的法制意识,依法办事的能力,虽然经过普法教育有所提高,但乃需加强。
3、对如何及时有效的积极引导与解决当前失地农民进行稳妥的产业调整和再就业问题,已是政府迫在眉睫及需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政策扶持和法律服务的重点。
4、对投入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的经费保障缺口较大,影响工作的正常运作。
海沧区司法局 杨良
二○○四年七月二日
海沧区地处厦门腹地,辖管二镇一个经济开发区,现有27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3个农场,农村人口约6万,占全区总人口的65%。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工农业经济并肩协调的快速发展,推进“依法治村”进程,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海沧区司法行政机关紧围“三新”(即新工业区、新港区、新市区)工程建设,抓住城乡结合特点,适时扑捉战机,把司法触角延伸于农村,引导农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走依法致富之路。此举,进一步浓化了农村依法治理的氛围。
(一)积极探索宣教新路,形成内部共教联动体系。以往海沧司法行政机关抓农村的普法教育,只有局内宣传部门独家操办,自唱独角戏,跳单人舞,时显势单力薄。为改变与扭转这种被动局面,在新区成立伊始筹划工作时,结合海沧“三新”工程建设及城乡结合的新特点,坚持远目标、短计划、集学时,组成全区法律宣教联动体系,走面向农村之路,把法律服务真正推向社会,落实于农村,并提出了新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在体系上打破以往抓法律宣教单一格局,组成全区齐抓共管的统一联动体制,充分发挥区宣传机构及驻镇基层司法、法律服务所的互联动作用,把法律的宣传教育列入体系中的重中之重突出抓好。在组织形式上,以宣传部门为龙头,以基层司法服务人员为骨干,抽调全区法律精英,组成“送法下乡”宣讲组,并按法律服务专业性质的不同,区分为依法治村、纠纷调解、公证业务、法律援助等分组,形成了覆盖社区,渗透于农村的庞大宣教体系;在方法上采取定人包片细化到每一个环节,并实施预组备课试教,做到每位法律工作者皆登台宣讲,亲自为师授课;在手段上采取走出机关,进村入户做好农村社情调查研究,并注重加强信息的收集反馈,把准社会热点的脉波,了解民意真情,充实与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宣教工作适应农村,贴近农民,教育落实更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扭转了以往机关“衙役”的等靠作风,做到主动出击,积极协调,使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深受农民朋友赞许。
(二)立口向外面对农村,抓“村官”依法治村意识的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特别是村两委“村官”更是团结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中坚力量。海沧区非常重视这一重点,把抓法制宣教工作的着力点,立口向外,坚持全方位的为农民服务,把触角伸延到农村,采取至上而下的方法,在农村基层班干部中广泛开展“上一堂法制课”等活动,积极组织法律宣教组,深入东孚、海沧两镇,为农村基层干部讲解“依法治村”、“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依法治区基本方略,提高农村基层班干部正确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更好地在群众中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规,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现村民自治,为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打下巩固的法制基础。截止今年4月全区已举办了2期“村官”培训,组织法律授课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60人次。
(三)抓住基层司法龙头,落实宣教先行工程建设。抓好法治宣教工作落实重在基层,抓住了基层宣教骨干,便抓住了重中之重,言而牵住了龙头,就带动了全局。海沧新区为进一步推进“四.五”普法教育工作进程,注重抓骨干培训工作,于今年2-4月,分别在二镇举办了三期的农村基层调解主任法制培训班。来自各镇司法办人员,法律工作者及各村调解主任、综治员等90余人参加了培训,集中学习了《宪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区普法教育实施纲要》、《落实“三个代表”推动依法治村》、《相邻权利纠纷调解》、《公证业务》等内容的组织辅导。通过培训意在提高基层调解主任、法律工作者及基层司法干警的法律素质,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更好地在农村落实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村工作落实。
(四)坚持“四下乡”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随着海沧新区工业的开发,经济发展的不断崛起,农民土地被征用、房屋面临拆迁,部分农民的眼前利益受到一定的损害,因此而出现了失地农民的待业军团。并造成群体纠纷、集体上访等事件不断出现,社会治安隐患及纠纷矛盾十分突出。为有效解决好这一突出问题,区普法依法治区办与司法行政机关及时采出积极稳妥的工作举措,坚持以“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为载体,开展涉及农业和农村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进村入户活动,以“减轻农民负担”、“法律援助”、“调解邻里纠纷”、“村民自治”等为主要内容。一是为有效的制止和预防群体纠纷,依法保障重点工程的建设,确保社会稳定发展,在全区开展了《致全区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活动;二是在东孚镇积极创建了首家“农村农民法制教育”基地,把对农民的法制教育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捆在一起,同步齐抓,两个素质得到提升;三是针对海沧地处城乡部“三多”(农村人口多、失地农民多、流动人口多)特点,在就业政策上进行帮扶和实施法律援助。先后为东孚、海沧镇3名农村老人争取了赡养权;接待农村来访、来电咨询200余人次,信访5次;受理、办理各种涉农案件80余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200余万元,及时为广大农民群众排忧解难,积极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进一步强化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加大了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巩固了基层一线防范阵地;五是在普法依法治理上能够量力投入,保证基本经费用足到位,目前为止全区已投入到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经费达14万;六是在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上注重强化,精心组织与收集典型素材,制作各种法律宣传图板24块,分发宣传材料23000余份,为村民赠送《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等书籍4500余册。给村镇发放法制录音材料50盒,吸引当地农民朋友驻足收听。现场接待当地村民的法律咨询2350余次,受到村民的热烈欢迎。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司法局与工商、卫生、物价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伪劣商品展”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价管理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利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同制售伪劣商品的犯罪份子作斗争,确保经济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实现依法致富。
(五)查禁打击“六合彩”,坚持法教与治理并举。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六合彩”非法赌博活动已成社会公害,给社会的治安带来许多隐患,尤其是当前随着海沧工业区的开发建设,农村土地的征用,有部分拆迁户领到补偿款后,因一时未找到投资方向,就用其资金盲目参与“六合彩”赌博,如果不及时治理整顿,就有可能泛滥成灾,存在极大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对此,引起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堵”与“疏”相结合的举措,把打击“六合彩”非法活动与经济开发工作同步推进。
第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迅速在全区掀起了打击“六合彩”新一轮的法制宣传教育高潮。以司法部门为主牵头,在原有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机关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力度。并由司法部门牵头组织了全区机关干部进行一次法制专项教育,阐明“六合彩”非法赌博活动的非法和危害性,进一步严明机关干部不得参与“六合彩”赌博的纪律。同时,在相关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求管好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和家属,严禁他们参与“六合彩”赌博活动;对参与“六合彩”非法活动的公务员,将一律予以处分;二是驻村工作组、各镇村把打击“六合彩”活动的宣传教育纳入社会治安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做好各村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发动群众深入挖庄家、中线;三是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大造舆论声势。宣传部门通过有线电视专栏,突出以身边人、身边事的案例进行形象化的宣传教育,司法部门通过宣传车进村宣传,教育部门通过“学生带法回家”活动进行宣传等,多渠道宣传“六合彩”的非法性和危害性,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四是要在全区开展打击“六合彩”的宣传图片巡回展。
第二,把打击重点放在庄家,中线上,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一是结合海沧新区特点,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举报奖惩制度,对举报庄家、中线的给予重奖,提高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二是公安派出所、司法所、镇综治办全面介入,在全区开展力度较大的专项整治活动,并坚持“有线索就查,一露头就打”的原则,边排查边打击。尤其将加大对原有打击的“空白村”及治安整治重点村的打击整治,以加大震慑力度;三是全面层层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发动各级、各部门的党员干部主动参与。
第三,加大对补款资金投向的引导力度,积极解决农村富余劳力出路问题。一是加快同发展项目建设,引导被征地拆迁户参股投资。二是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并积极做好推荐就业工作;三是鼓励引导失地农民参与个体经营,并给予税收、工商等各方面优惠措施;四是各驻村工作组、各镇、有关村密切关注养殖户补偿款使用动向,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馈有关信息,以防补偿款再次流失,积极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六)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如何开展好农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实际操作方法不活,点子不多,有待进一步探索。
2、农村农民的法制意识,依法办事的能力,虽然经过普法教育有所提高,但乃需加强。
3、对如何及时有效的积极引导与解决当前失地农民进行稳妥的产业调整和再就业问题,已是政府迫在眉睫及需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政策扶持和法律服务的重点。
4、对投入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的经费保障缺口较大,影响工作的正常运作。
海沧区司法局 杨良
二○○四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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