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纪实
(2006年8月)
海沧,地处厦门西域,南邻厦港、西接漳州,是中国大陆最早开辟和最大的国家级台商投资区,面积 173.6平方公里,现辖一镇两街三场,30个村(居),人口15.3万。由过去以农耕为生的小乡镇、小渔港,现已成为厦门 发展建设“新工业区、新港区、新市区”的龙头示范区。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人口的巨增,以及城市社会管理职能端口不断向社区下移,如何使法律很好的进入社会,已成为当前乃至今后地域性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一项重大课题。近几年来,我们海沧区委、区政府把法律服务 “ 三进 ” (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全区“四五 ” 、“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目标要求,积极开展了一系列以法律服务 “ 三进 ” 为主线的普治活动,并逐步摸索了一套法制建设的新路子。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全区居民的法制意识和文明程度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基本实现了 “ 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生活便利、社会和谐 ” 的城乡建设目标,为打造“平安海沧”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全区 2003年至2005年先后获得全国、省、市“文明城区”、“平安建设先进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等殊荣。我们开展法律服务“三进”的具体做法:
(一)构建匹配的普法体系,完善依法治理长效机制,坚持打好“三进”常规战
提高社会民众法律素质,依法管理社会事务,是构建和谐城区,保障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我们着力把构建与社区、农村、校园相匹配的普法体系,完善依法治理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打好“三进”常规战。
1、建立层级组织领导机构,统领协调整体推进。法律服务 “ 三进 ” 是一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联动的系统工程。为此,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委主管为统领,政法委书记和主管副区长为辅助,各相关部门一把手和镇(街)书记为成员的法律服务 “ 三进 ”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负责具体工作的牵头、协调和指导。各镇(街)、司法所对本辖区法律服务 “ 三进 ” 工作负总责,村(居)委会、社区社会事务工作站和学校教务处具体组织落实。为了强化 “ 三进 ” 各项工作的落实,牵头主抓的司法行政机关先后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开展 “ 法律三进 ” 活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对活动开展提出了要求,制定了议事运作规则;镇(街)、校区建立了完备的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强有力的领导管理体系,为法律服务 “ 三进 ” 提供了组织保障,实现了“党委统领、社会参与、宏观造势、典型引导”的工作定势。
2、夯实工作基础,构建四大宣传网络。法律服务 “ 三进 ” 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只有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广泛地发动和组织民众参,在提高社会的参入率和知晓率上做文章、求突破,才能取得预期效果。在工作实践中,我们着力构建科学有效的法律宣传体系,建立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四个网络,即:法律志愿者队伍网络、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人民调解网络和普法宣教网络,有力地保障了 “ 法律三进 ” 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构建覆盖村(居)、学区的法律服务网。以全区 30个村(居)、4个学区为基点,建立纵横交错的社区法律服务网络,组织广大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农村、学校签定法律服务协议书, 延伸 “ 二所、一站、一室 ” 。 “ 二所 ” ,辖区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深入社区,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纠纷、代写文书、组织非诉讼法律服务等。截至到今年 6月,已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机构6个,为辖区居民解答法律咨询4500余人次,调解纠纷401件,提高了居民遵法、守法、用法的水平。 “ 一站 ” ,我们在镇(街)及各工业开发区内已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 7个,为当地的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及青少年提供及时、快捷的法律服务,对需要法律帮助的特困人员,坚持主动送法上门,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两年来,已为残疾人、特困人员办理法律援助34件。 “ 一室 ” ,在有条件的社区和校区成立了法律顾问室,目前已有 25个村(居)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定期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载体的建设、形式的创新、层次的延伸,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05年4月,海发社区150名提前退休的老职工因工资待遇问题,要到市政府上访讨说法,得知这一情况后,社区居委会与驻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及时联系,主动深入社区进行法律政策的宣讲和解释,引导和帮助群众提请劳动仲裁,最终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避免了一起集体上访事件。二是组建完善法律志愿者队伍网络。在各社区广泛吸收社区内的党、政,特别是从政法机关离退休的老干部组成社区夕阳红法制志愿者服务队,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服务。充分调动大学生服务社会的热情,与厦门大学法学院达成 “ 互助共建 ” 协议,成立 “ 大学生法律志愿者服务队 ” ,在辖区内开展送法 “ 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 ” 活动,为广大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充分利用法官、检察官队伍的法律实践优势,定期开展社区巡回法律咨询服务,为群众现场提供法律帮助。充分发挥司法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组建干警法制宣讲队,每一名干警结合自己的工作,轮流到镇(街)、校区上法制课,使居民、学生的一些涉法问题在家门口就能及时得到帮助和解决。三是健全 “ 四级民调网络 ” 。我们按照 “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 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覆盖全区的四级民调网络:区级民间纠纷排查调处中心,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目前,在全区一镇二街全部建立调委会,村(居)建立 32个调委会,68个调解小组,160名调解员。调解网络的健全,使人民调解延伸到了全区的各个层面,便于及时发现各类纠纷苗头隐患,有针对性的防患于未然。四是建立健全了普法宣教网络,以区普法宣传教育讲师团为头领,机关、基层765名宣传员为骨干,以法制教育基地为主阵地,坚持常年开讲座、举办法制培训,登门服务为群众送去急需了解的法律知识。近几年来,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对象开办各种法律讲座36场次,举办培训18场次,受教育群众达5万人次。
3、加强阵地建设,稳步推进 “ 三个一 ” 工程。 一是在每个村(居)、学校建 1个固定的法制宣传专栏,定期刊出与居民、青少年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案例,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事例 “ 说法 ” ,达到普法目的。二是区、镇二级共同集资 250万元,在每个村(居)建1个社区图书室,配置法律图书,定期开放,为居民学法、用法提供了便利条件。三是在有条件的村(居)以现有校区为依托,建1所社区居民法制学校,每季度请法律专家上法律辅导课,开展面对面的直观普法教育,提高居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 二)创新普法载体,多渠道开展法宣教育 ,坚持打好“三进”阵地战
法制宣传教育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我们在推进法律 “ 三进 ” 的过程中,联系实际,创新普法载体,寓教于乐,多渠道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打好“三进”阵地战。
一是开辟和创建了以未来海岸为背景的“普法走廊 ” 。 充分利用海沧新兴城区规划与发展远景,将重点部位和地段,对镇(街)、社区主要街道精心设计,统一包装,高标准、高质量更新、改造普法标牌,创新普法形式,开辟了新法介绍、以案释法、法制漫画等栏目,村(居)委会还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图片、禁毒知识图片和法律咨询等宣传活动,多形式、多视角、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截止目前,我区各社区设置普法宣传专栏 88个,固定宣传标语120多条,深受老百姓的欢迎,推动了法律知识的家喻户晓、全面普及。
二是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小区活动。我区结合实际,拓宽思路,把创建 “ 民主法治示范村 ” 经验引向城市社区,采取 “ 以点带面、典型引路 ” 的方法,借助联手共建的形式,与辖区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社区警务室共同打造法律服务 “ 三进 ” 普法平台,筛选了海发、霞阳、翔鹭三个社区作为民主法治示范小区。小区实行统一挂牌,专人管理,制作了普法宣传栏、标语和标牌,坚持宣传活动经常化,营造了法治、文明、健康的普法氛围。并向全市及时宣传和推广了他们首创的“三会合一”、“三队合一”和“三防合一”成功试点经验,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
三是开展创建普法宣传特色片区活动。针对城乡居民特点,我们建立了一批特色法律宣传社区。如交通法重点宣传片区,计划生育普法示范片区、国防教育宣传片区和平安片区创建等等。如海沧新阳工业区,名企林立,厂房密集,外口流动人员居多,是典型的企业集中区,给社会治安管理带来巨大的压力。我们因地制宜,结合新形势,选准新的工作切入点,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组成服务工作队,深入企业周边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村企共建双赢、警企联管共治等形式活动,积极创建与打造多样的普法阵地,制作了《员工学法手册》、劳动保护系列宣传漫画,加强了对新《治安处罚法》的集中宣传。通过法律宣传,使该片区的职工法律意识明显提升,各种社会治安案件发生率显著下降,成为“无大案、无恶性案、无群体性案”发生的片区。去年顺利通过省市创建平安社区的验收。
四是开展创建无青少年违法犯罪 “ 平安校园 ” 活动。 我们以全区 23所中小学为法制宣传教育主阵地,健全普法学法用法制度,规范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开展 “ 三任三长 ” (法援、公证、法律服务所主任,司法所长、法庭庭长、法制副校长)联动,创建平安校园活动。 2004年为全区各 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 23 名, 完善了法制副校长治校制度 , 重视发挥其在校法制教育和宣传的作用, 加强在校生的法制教育,并开设了法制第二课堂,聘请法律工作者为校园法律顾问,推行校园模拟法庭。近几年来,全区学校没有发生一例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
五是征集汇编法制文艺作品,举行社区巡回演出。由区依法治区办、区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区文联主办,法律自愿者参加的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汇编法制文艺作品活动,组织辖区内文艺骨干成立了法律文艺宣传队,以发生在百姓身边的案例和居民学法用法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为素材,编排了一批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文艺节目在全区巡回演出,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全区先后举办了以“温馨海沧”、“金秋十月”、“平安校园”等为主题的系列法制文艺汇演活动,共演出50余场,受教育居民达8万多人次。
(三)整合社会资源,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坚持打好“三进”主动战
全面整合社会资源,挖掘内在机制潜能,紧围经济建设中心,以新的工作思维,适应新的形势,开拓新的运作摸式,彰显工作特色,坚持打好“三进”主动战。我们突出抓了“四个整合”:
1、整合司法机关资源,设立调解与诉讼制度的衔接平台。 强化人民调解与司法“二前一审”(即诉前、审前、审中)的力量整合,凸现司法机关在“三进”服务中的特殊社会地位和职能优势,开展诉讼调解在法官主导下适应社会化运作模式,在区法院立案庭专门设立了区人民调解窗口,选配 4名资深法官,聘请6名法援律师,选送了8名基层调解骨干,以轮训方式分批到人民调解窗口工作,建立了人民调解窗口每季联席工作例会制。近几年来,在司法机关所受理的简易民事诉讼案中,有60%案件是通过此管道得以解决。
2、整合法律援助机构资源,构筑完善的社会扶助衔接平台。 整合法律援助机构资源,健全镇(街)法律援助站,村(居)法律服务联系点,发挥政府、社会法律援助机构的服务优势,构筑完善的社会扶助衔接平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一是建立完善的民情调查体系,增强法律服务针对性。发挥好辖区镇、村(居)基层司法组织身居一线的堡垒作用,积极借荐“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排查”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及时建立起以镇(街)司法所(办)牵头组织,各村(居)委会具体操作办理的民情调查清查体系,对分布于社区的弱势群众,定期展开全面调查摸底工作,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加强流动管理,了解真情实况,并紧密结合社区各项服务保障,建立起完备的专项扶助人事档案,做到人清事明,服务跟踪到位,使面向弱势群体的法援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建立了快捷便民办事程序,提高法援运作效能。在办理程序上,从简避繁,依托镇(街)法律援助站,村(居)法律服务联系点,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前提下,本着“双维护”原则,能通过政府行政手段加以协调解决的事宜,不轻易启用法律诉讼;能通过庭外议和调解的,应尽力避免开庭审理,以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拖累和精神负担,同时也可有效避免因时间的拖延造成当事人更大的利益损失。截至今年 5月,区、镇(街)法援中心(站)已受理案310件,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达1280万元。
3、整合信访窗口单位资源,建立协调联动便民服务工作平台。 信访是一项政策性强、责任重的工作,最能直接体现民众对政府诚信认可程度,是抓好“三进”落实的重要环节之一。做好新形势下接访工作,仅靠司法行政部门独家或某一专职部门单挑,单枪匹马的来应对接防,力量时显单薄无援,必须建立以政府职能部门为主导,其它服务窗口单位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便民服务工作平台。我们在具体实施接访工作中,积极采取“背靠大树”的工作策略,搭建好政府协调联动的接访服务工作平台,及时加强与人大、政协、劳动、民政、卫生、文化、城建及工商、税务等信访窗口单位的横向联系与合作,建立起区域性联动格局,注重抓好“扳道工”的分流工作,做到接案快、分解处理快,不集案、不拖办,事事都能给上访人明确的答复。仅去年一年,各工作端口受理接访案 560起,分流处理510件,结案率达91%,真诚的工作付出赢得了群众的认可。
4、整合司法行政内在资源,促进法律服务的质量建设 。整合自身力量,挖掘内在服务潜力,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建设,是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向纵深发展的根本动力。一是整合 148协调指挥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人才资源,凸显专业特点,建立值勤合并联协服务机制,根据中心任务区分,同类案件合办,扩大社会影响力。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积极投身法律援助事业,主动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二是整合人民调解、两劳安帮办、基层司法所、镇村(居)调委会力量,以区级“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小组”为龙头,以基层司法所为纽带,以镇村(居)调委成员为业务骨干,建立上下联通的社会情报网络,形成从城市到农村集合化调处社会矛盾与纠纷的优势,筑牢基层第一道防线。三是整合普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及基层联络员队伍,建立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把握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积极参入对外服务,注重加强对外联系,在行业内广泛开展“创文明新风,建满意窗口”等活动,促进服务质量建设。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构建和谐城区,坚持打好“三进”攻坚战
围绕 “ 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 这个中心,把法律服务 “ 三进 ” 活动与各项中心工作密切结合,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坚持打好“三进”攻坚战。
一是与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相结合,壮大严打声威。在开展法律服务 “ 三进 ” 活动中,我们重点开展了以《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各片区充分发挥普法网络作用,将法律宣传的录音、标语、资料统一制作印发到基层单位。充分利用基层宣传栏等永久性宣传阵地,号召广大群众行动起来,自觉拿起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在全区营造 “ 严打 ” 整治的强大舆论氛围,打掉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我区 “ 严打 ” 整治斗争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是与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保障区委、区政府决策的落实。在解决区热点、难点问题上,采取法制宣传先行,让群众了解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理解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使一些棘手的难点、热点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如海沧南部工业区的城区改造工程,东孚生活片区的建设,涉及到我区12个村(居)18个基层单位,动迁6380户,需要拆除大量的违章建筑,征地4800亩。我们在认真做好村(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加强了《城市规划法》、《厦门市拆迁管理条例》、《土地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在拆迁中没有发生一起矛盾激化和集体上访,从而确保了改造工程的顺利完成。
三是与重点人口管理教育相结合,营造和谐平安氛围。外来流动人口是法律宣传教育的盲点,各村(居)委会充分发挥贴近群众、人员熟悉、信息灵通的优势,主动上门宣讲政策,把《流动人口法律服务手册》送到每家每户,强化了管理工作的力度。对辖区一些参与“六合彩”赌博、拜鬼弄神搞迷信活动者,采取专题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的办法,以法论理,以法论事,有针对性地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帮助及时促成其思想转化,无一出现反弹回潮现象。对全区154名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排查摸底,逐人进行回访,了解掌握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把思想帮教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 实行一帮一的对口教育,带社会、带家庭“二带”,落实优惠政策扶、就业安置扶、家庭困难扶“三扶”,结交对口联系责任制。各镇(街)、村(居)委会先后解决了 125名刑解人员就业,为30名生活困难的刑解人员申请到最低社会生活保障金,组织捐助19000余元帮助25户家庭经济贫困的刑解人员子女上学。此举,用真情的感化挽回了失足者的良知, 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四是与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相结合,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坚持依法调处、依法化解,充分发挥广大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知法、懂法的优势,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常发、多发性纠纷,开展了 “ 进千家门、访千家事、知千家情、解千家难、暖千家心 ” 活动,及时宣传法律知识,调解各种纠纷矛盾。今年以来,排查出的 210余件矛盾纠纷,均得到较好的调解,没有发生一起因矛盾激化上访闹事案件,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作者:海沧区司法局综合科科长 杨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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